5月11日中午,在赤峰市巴林右旗一個500人的牧民朋友微信群出現一則“某某商店賣的是塑料大米,不能吃”的微信信息,該信息發布后即被網友大量傳播和轉載。
5月11日16時53分,巴林右旗公安局巴彥塔拉派出所接到轄區某商店老板哈某報案稱:其鄰居烏某在微信群中造謠稱其商店銷售的大米是“假大米”,對其商店的經營造成惡劣影響。
接報后,巴林右旗公安局巴彥塔拉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走訪工作,連夜協調旗工商管理部門對涉事大米進行封存、取樣、送檢。6月7日,大米檢驗報告顯示,該品牌大米為真大米。
經審訊,烏某對其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不法行為供認不諱。烏某出于“引人關注”“博人眼球”的動機,在無任何科學依據的情況下虛構事實,在微信群中發布虛假信息,在一定范圍內造成群眾不敢吃該品牌大米、部分家庭出現大量銷毀該大米的現象,對大米生產廠家和不明真相的群眾造成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
目前,烏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已被依法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