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廢舊塑料再生造粒,既可緩解塑料原料供需矛盾,又可大量節省國家進口原油的外匯。
然而在進口過程中,一些國家的不良企業以及國內個別不法企業以進口廢塑料的名義將國外的洋垃圾進口到我國,不僅嚴重污染了國內的環境,更沖擊了廢塑料的加工應用產業,給這項本來是利國利民產業的發展蒙上了一層濃濃的陰影。
近年來,隨著進口廢塑料貿易更加活躍,進口過程中一些問題也日漸突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成初級形狀的單一種類熱塑性材料的廢碎料及下腳料應歸入稅號39.01至39.14,其中部分稅號需要提供自動進口許可證,部分稅號的最惠國稅率高于廢塑料的稅率,如果以好充次,存在逃稅和逃證的現象。進口廢舊商品是高風險貿易,由于各種不同的塑料產生的廢碎料的價格差別較大,所以極易發生低瞞報價格的事情;另外,一些進口的廢塑料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容易造成環境污染。這些問題正在應引起我國有關政府部門的重視。
因此,我國企業進口廢塑料應嚴格把控, 保護我國自然環境和貿易環境,凈化廢塑料交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