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提高建筑施工現代化水平、實現資源綜合利用、減少城市污染、改善大氣環境、發展散裝水泥、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我國從20世紀90年始研究應用預拌砂漿這一新型建筑材料,預拌砂漿技術已經比較成熟,而且在各級政府部門的積極推動下,預拌砂漿生產廠如雨后春筍般在我國蓬勃發展,已形成一定的規模。目前我國推廣應用預拌砂漿的條件已經具備,時機已經成熟,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逐步推廣應用。2007年6月6日,商務部、公安部、建設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天津、上海等l0個城市從2007年9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水泥攪拌砂漿(批);重慶等33個城市從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水泥攪拌砂漿(第二批);長春等84個城市從2009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水泥攪拌砂漿(第三批。可見我國對推廣應用預拌砂漿采取了堅決的態度,并制定了相應的政策。但預拌砂漿作為一種產品,必須制訂出一個在技術上和管理上均具有可操作性的標準,使砂漿商品化做到技術先進、質量保證、經濟合理。在這種形勢下,建設部于2005年下達了編制行業標準《商品砂漿》的任務,標準編制組成員來自北京、上海、廣州等預拌砂漿發展較快、較好的大城市,且多年從事預拌砂漿的研究、開發等工作,具有豐富的理論、實踐經驗。該標準現已頒布,標準號為JG/T 230-2007,于2008年2月1日起實施。由于"商品砂漿"用語不夠規范,故標準更名為《預拌砂漿》。該標準的實施對預拌砂漿的生產和應用以及建筑業的可持續發展將起到十分有力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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